DIP三大核心关键你搞懂了吗试点成功的

11月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共71个城市。

虽然DIP在我国由来以久并在部分地区控费方面已经卓有成效,但此前并未广泛推广,医院朋友仍倍感陌生。那么今天笔者从DIP付费机制入手结合几个已经取得成效的典型DIP试点地区,为大家解读DIP付费几个核心要点。

一、DIP在我国推广进程及最新试点城市名单

71个试点城市

二、病种分值三大核心及先行先试地区差异

病种分值的付费原理可以归纳为三个核心要素,即筛选病种、测算每个病种的分值和确定医疗机构系数。

根据这三个核心要素确定病种分值库,体现出不同病种之间的相对权重,确立医疗机构诊疗病种费用与支付价之间的比价关系,医保再根据区域总额预算确定每个分值的单价,分值乘以单价,则是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额度。

核心要素一:筛选病种

在筛选病种方面,先行先试地区的主要差异体现在病种范围和归类方法等方面。

淮安

淮安遵循解决常见病和多发病支付原则,只将这些病例纳入病种分类范围。改革伊始,淮安将前三年定点医疗机构所有患者的病种及数据(剔除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病种),按照ICD-10进行统一编码,年度发病率在10例以上的病例(剔除了儿科和产科)纳入病种分值结算,当年为多种,后来拓展到近种,这些病种涵盖了当地90%的住院病例。

中山

中山从年7月起借鉴淮安经验开始改革,在淮安做法基础上考虑了疾病的诊疗方式,收集前2年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病人数据(除产科分娩)约70万份病例(涵盖参保和非参保),对发生一定例数以上的病例,按主要诊断的ICD-10编码小数点后1位(亚目),再区分不同治疗方式(操作按ICD-9-CM-3)对病种进行归类,病例在一定例数以下的,作为一个特别病种,依此确定分值库。

中山将诊疗方式分为普通和特殊两大类,普通治疗方法分为保守治疗、传统手术、微创手术和介入治疗4种,涵盖96.6%的住院人次和94.5%的住院服务分值。

每个疾病按照四种不同治疗方式分别统计平均费用。对某些疾病因治疗方式特殊且费用较大的,增加人工肝治疗、透析治疗、干细胞移值、机械通气、超声乳化、适形放疗、适形调强放疗、体外碎石等14种治疗方式作为特殊治疗方式。

年,中山市按ICD-10确定的病种数为种,诊治编码数为个,最终确定的病种分值库病种为种。

中山的做法后来被其他城市广泛借鉴,这种分类方法的价值在于病种分类过程中,体现出同病种之间由于疾病治疗方式不同产生的成本差异。在病种分类过程中,这些城市注重医保跟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一般会经历3~5轮,而开展较晚的城市则更注重大数据、第三方力量和分类模型的使用。

珠海

以珠海为例,珠海于年开始实施病种分值付费,选取-年医保结算病例,按出院临床第一诊断(ICD-10编码标准),对病例数和结算费用累计百分比从高到低选取不少于85%的病种(种),再结合手术与操作的ICD-9-CM-3编码,采用回归决策树单枝优选法技术,建立病种手术分组模型,确定了包括个病种的病种分值库。

广州

广州推进的大数据病种分值付费是在年将前3年出院病例的临床主要诊断编码(ICD-10国际版)和手术操作编码(ICD-9-CM-3广东版),通过对术式分类,按照第一诊断及主要手术操作及辅助操作,多轮收敛和合并确定病种分值,确定了个病种组合,其中个核心病种和25个综合病种,涉及的疾病诊断有个。

与中山不同的是,广州没有将治疗方式进行分类。除广州和珠海外,广东省其他病种分值付费城市借鉴中山经验,都对治疗方式进行了分类,只是治疗方式的分类数量不同而已,像清远市、阳江市、云浮市和韶关市将诊治方式分为18种,江门分为20种,潮州分为21种。

成都

在年底实施病种分值付费的成都市,则进一步考虑了并发症、合并症的资源消耗差异,进一步完善分类方法,是最接近DRG做法的地区。

成都以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近3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例的ICD编码为基础,关联第一诊断、疾病主要诊疗方式、合并症并发症及患者年龄等四个因素,对累计发病例数超过一定数量的疾病进行分类分组,共分出个组,其中主要操作手术组个、放疗40个、介入治疗34个、化疗43个、活检术3个、肠镜检查4个、内镜下治疗19个、血液透析6个、其他个,根据手术及年龄分组8个,年龄分组6个、年龄及并发症分组2个。

核心要素二:测算每个病种的分值

先行先试地区测算每个病种分值的方法亦有所不同,包括固定参数法和基准病种法两种。

1、固定参数法

是指以历史上该病种的人次均医疗总费用或次均医保结算费用除以一个固定参数所得的值,即该病种分值=该病种的平均住院医疗费用÷固定参数。

在实操过程中,这个固定参数是一个不规则的数额,其目的是防止医生能够简单推算各个病种的费用,防止其依照病种费用治疗疾病和收治病人的道德风险。以淮安市为例,其固定参数是87元,中山市是61.8元,清远市是98元。

2、基准病种法

后来改革的城市则基本上选择基准病种法。基准病种法是指先确定一个临床路径明确,合并症少、费用相对稳定、发病例数多的病种作为基准病种,以基准病种的次均医疗费用作为基数。

基准病种的分值一般设定为,即该病种分值=各病种的平均住院医疗费用÷基准病种的平均住院医疗费用×基准病种分值。

比如,南昌市的基准病种为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银川市为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长沙市是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广州市是阑尾炎经腹腔镜手术,珠海是腹腔镜下阑尾切除术,成都市是急性化脓性阑尾炎行阑尾切除术。

核心要素三:确定医疗机构系数

为了合理补偿各等级医疗医疗机构之间的成本差异,先行先试地区会进行医疗机构系数设置。

等级医疗机构系数设置做法源于淮安,淮安根据三个级别医疗机构的成本数据测算出成本系数,医院为1、医院为0.85、医院为0.6。

宿迁则将医疗机构系数进行了细分,如三级甲等为1.0、三级乙等为0.95、其他三级为0.9、二级甲等为0.85、二级乙等为0.8、其他二级为0.75、一级甲等为0.65、一级乙等为0.6、其他一级为0.55。

不同于淮安和宿迁,医院集团进行医疗机构系数设置,如三级医疗机构集团为第一集团,二级医疗机构为第二集团,一级医疗机构为第三集团,每个集团的成本系数依据该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除以所属集团住院次均费用算出,各医疗机构集团的医疗机构系数上限为1.00,第一集团的下限为0.93,第二集团、第三集团的下限均为0.90。

珠海的做法则进一步考虑了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成本差异,医院级别、收治患者病种、年龄和性别、险种等因素,采用统计学方法组间差异最大、组内差异最小原则,医院系数,目前40家医院的成本系数分成了8类,并进行年度调整。

从上述DIP试点地区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各地细节实施上会略有差异,但总的离不开三个核心:筛选病种、测算每个病种的分值和确定医疗机构系数。具体各地的病种数量、分值、系数则根据各地情况不同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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