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河南频道7月23日讯(记者 徐浩) 南阳新野县的卢女士因急性阑尾炎到新野县一家民营医院景仁堂医院做手术,出院后4个多月伤口久治不愈,后又进行了两次清创,令患者痛苦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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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在新野县城记者见到了患者卢女士,一提起在新野景仁堂医院所做的阑尾炎手术,卢女士的眼泪不由自主地就往下掉:“没想到很简单的阑尾切除手术,由于景仁堂医生的过失,让我受尽了苦头!”卢女士在新野县经营一家美发厅,生意非常红火由于连日劳累,阑尾发炎2012年1月30日,经村医介绍,卢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了位于新野县城汽车站对面的一家民营医院景仁堂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卢女士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需要进行阑尾摘除手术
南阳新野化脓性阑尾炎手术后县景仁堂医院
5月19日,卢女士来到南阳市中医院再次就诊,在外三科医生对卢女士进行了手术检查后,发现阑尾并未完全切除,余留的部分已经化脓,形成慢性阑尾残株炎,必须马上进行二次手术将剩余的阑尾彻底割除,经过第二次手术后,由于切除了病根,卢女士的病情逐渐好转在花去1万多元的医疗费后,卢女士于6月29日出院,回家静养对自己遭受二次手术之苦,卢女士感到非常气愤,不知道景仁堂医院当初为何不把阑尾切完呢?
卢女士对医院的说法并不认同,认为这是医院在推卸责任,“医院的说法纯属谎言,目的就是推卸责任,以前从来没有听医院说过腹腔化脓、医院救我一命、不能一次完成的说法!景仁堂医院说阑尾只留下了0.5cm,纯属谎话,那二次手术割掉的是啥?急性阑尾炎保守治疗”
对于此事将如何处理,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
在二次手术期间,患者家属到景仁堂医院复印病历,遭到医院拒绝卢女士说:“这就给医院造假修改病历提供了时间!”对卢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院方认为事小构不成医疗事故,因而不应是赔偿考虑到卢女士的情况,医院可以在道义上做出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医院需要经过董事会研究后再予以答复,卢女士家属告诉记者,尽管这次手术构不成医疗事故,但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医院对医疗过失必须赔偿而不是补偿
7月18日记者在新野县景仁堂医院采访时,该院负责业务的罗院长告诉记者:“首先从卢女士的手术情况上讲,我们医院承认有过失,但不是医疗事故;卢女士刚来到医院时,情况已经非常严重,腹腔化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切片脓,打开阑尾后发现阑尾有肿涨、发炎、很多细胞坏死的情况,按照严格意义上讲,医院当时只要处理好化脓问题,人救过来就可以了,不割除阑尾也可以卢女士手术难度大,为了不使术后形成瘘道,所以不能将阑尾全部切除,按照手术要求留下了0.5cm你说我们有错没?有!有失误没有?有!这叫做的不完整,不能达到一次完成,我们也是迫于无奈,但是于我们造成的过失,我们愿意承担,但是这需要双方的共同协商”
在新野县卫生局,医政股高股长告诉记者,卢女士对景仁堂医院的投诉已经很长时间了,没想到几个月过去了事情还未解决,医院拖得确实也够久的;由于这家民营医院是有南阳市卫生局直接注册审批的,每年医院的年审都是市卫生局来检查验收,我们县卫生局化脓性阑尾炎手术发烧平时也就是业务指导,但对于这件事我们卫生局会督促要求院方就赔偿问题与患者进行商谈,尽快拿出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给患者一个说法后到南阳市级医院检查,才发现阑尾没有切除干净,必须进行二次手术,多次的反复治疗给患者造成了极大伤害
(本文来源:中国网河南频道责任编辑:詹邦洋)
卢女士告诉记者,住院的当天上午9时左右,由该医院苗建立、王芬两位医生主刀,为其做了阑尾切除手术经过11天的住院治疗,2月11日,卢女士出院回到了家中,并遵医嘱定期到景仁堂医院换药,谁知换药时却发现引流口已经化脓又过了十几天,刀口仍然没有愈合,就又来到景仁堂医院;医生切开引流口,用刀刮去腐肉,谁知还是不行,卢女士又找到主治医生苗建立、王芬卢女士说:“小儿化脓性阑尾炎手术这次,医生很不耐烦,刚打完麻醉药即开始用刀刮引流口,由于麻药还没起效,疼得我忍不住大声喊叫,但医生置之不理手术后我坐在医院门口,不由自主地哭了好长时间,那种痛没法形容,心发慌!”卢女士对景仁堂医院彻底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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